為提升本校教學品質,本校於94年度起積極參與「教育部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並於當年即榮獲補助,同年完成提升教師教學知能的基礎工程,建立教師專業發展中心(Faculty Development Center,FDC)。95年度更持續發展各項教學改善機制,而在當年績效考評指標中即訂有「強化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專責單位之功能」一項,且於96年度之基本指標檢核中亦明訂「應已建立協助教師教學專業成長專責單位」,準此,本校於96年度特將原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更名為『教學資源中心』(Teaching-Learning Resources Center),並於96年度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年度自評報告中展明積極規劃並進行教學資源中心法制化的相關作業。案經納入本校組織規程,並提送97年3月26日本校第290次行政會議審議,於96學年度第2學期完成法制化程序,自97學年度起成為正式編制單位,99年度為追求更佳的教學品質機制及符應高等教育發展趨勢,特更名為「教學發展中心」 (Center for Teaching and Learning Development ),並積極強化教師發展、教學促進與教學卓越三大執行面向,其規劃理念為提升教學品質,培育優秀人才,以發揮本校「教」、「學」機制之最大效應。
|